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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湖南玉环市单方面终止合同有哪些规定?

添加时间:2019年3月19日 来源: 玉环市知名律师   http://www.tgzcszhls.cn/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王玲芳律师,玉环市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玉环市)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事合同纠纷的经验,执业以来,擅长出奇制胜,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依据法律,结合事实,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诉求,从而解决问题是王玲芳律师的追求。而且也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年均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百起。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

  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3.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单方面终止合同有哪些规定?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目的,但不能滥用单方解除权。因不可抗力事由而单方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说明自己行使解除权的法律事实已经发生。

  2、在覆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主要债务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者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3、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要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 或者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对于债务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债权人首先应当规定一个合理期限,书面催告债务人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覆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果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其它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如: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回收或者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等。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其合同是否有效。

  王玲芳律师 湖南玉环市知名律师,承办合同纠纷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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