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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信息安全教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税总电税便函〔2015〕69号,树立“信息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二是强化专网安全管理。使用人不得随意修改税务业务专网计算机网络配置,禁止接入手机、无线传输设备和互联网网线,禁止带出接入其它网络,计算机在变更用途和维修时需向信息中心报备。三是强化督查考核。不定期开展税务业务专网及其终端违规外联专项督查,落实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责任,检查结果计入绩效考核,形成信息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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